公司党委书记衣浩在公司“百日攻坚创效”行动部署会上的讲话提出三点意见()
A.提高政治站位,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百日攻坚创效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
B.强化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以超常举措夺取百日攻坚创效行动全面胜利
C.紧盯目标任务,抓实措施重点,切实增强百日攻坚创效 行动的导向性针对性
D.狠抓实效举措,严格落实规范,全力确保百日攻坚创效 行动有序高效进行
ABC
A.提高政治站位,高度统一思想,切实增强百日攻坚创效行动的责任感使命感
B.强化使命担当,加强组织领导,以超常举措夺取百日攻坚创效行动全面胜利
C.紧盯目标任务,抓实措施重点,切实增强百日攻坚创效 行动的导向性针对性
D.狠抓实效举措,严格落实规范,全力确保百日攻坚创效 行动有序高效进行
ABC
第4题
A.省公司营销部
B.省级营销服务中心
C.市县公司营销部
D.省级综合能源公司
第5题
A.经办行
B.汽车经销商
C.借款人
D.担保公司
第6题
A.国网客服中心
B.国网营销部
C.国网办公室
D.国网综合能源公司
第8题
第9题
2003年8月7日,原告比利时A公司与中国B公司签订了购买3000吨木耳的合同。价格条件为CIF安特卫普,总价款105万美元,起运港为青岛。合同约定:中国B公司负责订舱,原告则向大阪银行申请开立以中国B公司为受益人,有效期为2003年11月15日的不可撤销的即期信用证,装船日期不迟于2003年10月30日。
2003年11月15日承运货物的V轮抵安特卫普港,原告比利时A公司收到的提单上,载明装船日期为10月31日,根据该轮到港时间,原告初步确认V 轮倒签了提单,后查明该轮10月30日从安特卫普运回青岛,11月6日抵达装运港,11月7日装货完毕后启航。原告随后两次电告中国B公司,指出不能接受倒签的提单,要求其根据市场行情将货物每吨降价40美元,否则拒收货物,中国B公司对原告的要求迟迟不复,于2003年11月15日向议付行提交了信用证项下的全部单据,取得了货款。货物一直存放于港口仓库,为避免更大的损失,无奈之下,原告于2004年4月15日付款赎单并销售了货物。
2004年4月10日,原告诉至大阪法院请求判决被告V轮赔付其各种损失共计30万美元。被告辩称,认为原告对其没有权起诉,因“本案完全是买卖双方间的纠纷,与船东无关”。
试问:
1.什么是倒签提单其法律效果如何
2.原告对被告有无诉权中国B公司能否成为被告